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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家是住在台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1,裡面其中一間的一樓,那邊是一堆堆七樓蓋的老舊公寓當我國中時,後面的防火巷至少約三米寬,我家正後方的對面一樓住戶,在後門往外推,搭了違建,最後和我的窗戶之間剩下了約二米寬,而這個違建有個窗戶正對我房間的窗戶

再後來某一年,他們又繼續的往外推,最後這個一樓違建的窗戶,離我的窗戶不到一米距離,每天我可以聽到清楚的吵架,打牌,談話等的噪音干擾,而本來還有些許陽光可以照進我的房間,也變的十分昏暗,年輕的我深深感到被莫大的侵犯了,對方一定想盡辦法偷看我穿衣服!

很幸運的,當年政府宣佈,要大力拆除違建,一年內新蓋違建獲舉報後,一年內優先拆除,絕不放緩

於是,我打電話去舉報了.

過了幾天,拆除大隊果然來視察,並告知違建屋主,已決定要拆除,我相當的開心,可以重新獲得我的人權了.

一年過後,違建未被拆除,三年過後,仍未被拆除,大概在第四年左右吧,我又舉報了一次,拆除大隊道歉,並又來視察了一次,並說年內會拆除,兩年過後,仍未拆除,年過後,還是未拆除,至今,仍未拆除.

期間,我有打電話去問,拆除大隊說,沒人力,沒預算,抱歉其實,也有可能找立委議員關說.

預算被用在我家巷子的柏油路,毫無問題的馬路,卻每半年來重鋪一次,本來是漂亮的地平面,幾年後,整個路變成蛋形,因為偷工從未拋除原柏油路面,只是往上不停的堆疊,最後路的兩旁和和路的中央點約有二十公分的落差.

這就是台灣政府的承諾,台灣的舉報與申訴系統,台灣的官員有禮貌,有開機boot-up動作,卻沒有絲毫執行力

台灣進步到民主,卻進步不到理想與執行力,於是,我對政府的舉報系統與服務,已經完全灰心了,自由與民主都是假的,政府並沒有在保護人民.

最近,我住十八樓,我再也不想住在被違建干擾的地方,在十八樓,一眼望去,整個台北線屋頂都是醜陋的違建,其中,不乏嶄新的違建,閃閃發亮,如繁星點綴,一個也未被拆過.

有龐大置入性行銷的預算,也可以花錢去買幾十根毫無用處卻要單價幾十萬而毫無美感的羅馬柱擺在中正橋下來永和路的兩旁,但是沒有力量去執行法律,這就是台灣官僚的執行力,有高學歷,沒有高的道德責任感,但是有要求高的存款利率"十八趴".

搬到台北縣後,生活也沒有比較好,只有更差,整個環境都亂七八糟,行人每天在路上練武功.

住在我的國家,我的人權一再的被侵犯被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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